各学院,各单位,机关各部门:
依据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,为保证我校2013年档案工作顺利完成,现将本年度归档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
文书类:按照《西北师范大学文件材料分类方案》(西师发〔2009〕65号)执行;
教学类:参照《西北师范大学文件立卷归档规定》(西师发〔2001〕30号)执行,研究生学位论文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西师办发〔2007〕72号)执行;
科技类:科研项目档案依据《西北师范大学档案馆科学研究类档案归档工作细则(试行)》执行;基建项目、出版物、仪器设备类依据《西北师范大学文件立卷归档规定》(西师发〔2001〕30号)执行;
财会类:依据《甘肃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(甘财办〔2003〕11号)执行;
人事类: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《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》(中组发〔2009〕12号)执行;
学生类:依据《西北师范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西师发〔2009〕81号文件)执行;
电子类:按照《西北师范大学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办法》(西师办发〔2004〕21号文件〕执行;
除了上述规定的档案材料外,各单位形成的其他各类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也应列入归档范围,特别要重视2012年学校重大活动、重要会议、重点项目、重大改革等材料的收集归档;以前未能够按时归档的各类材料也应一并补档。
二、归档时间
1、文书类、财会类档案和科技档案中的科研项目、出版物、仪器设备类材料按照自然年度归档,在4月30日前完成。
2、教学类档案材料按照学年度归档,在10月30日前完成归档。
3、科技类的基建项目档案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归档。
4、学生类档案中的2013届毕业生档案材料在6月30日前完成,2013级新生档案材料在12月30日前完成。
5、组织、人事部门形成的干部档案材料要在形成10天内归档,其它部门形成的干部档案材料要在形成后1个月内归档。
6、以前未能按时归档的档案材料,请在4月30日前补归。
三、归档要求
1、各单位的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要重视归档工作,做好安排,为兼职档案人员提供充分的工作条件和时间。
2、各单位兼职档案人员要认真对待归档工作,参照归档范围将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、完整,避免各种重要文件材料的遗漏缺失,并按时移交档案馆。
3、移交档案时,一定要记录清楚,手续完备。
归档范围等相关文件及移交时所需的表格可从档案馆网站下载。
附件:1、西北师范大学文件材料分类方案
2、西北师范大学文件立卷归档规定
3、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工作的通知
4、西北师范大学档案馆科学研究类档案归档工作细则(试行)
5、甘肃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
6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
7、西北师范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(试行)
8、西北师范大学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办法
9、归档移交所需的表格
(文书档案 贾建秀 7970912
教学档案 刘晓蕾 7970912
科技财会档案 谢翠香 7970397
学生档案 席亚兰 7970913
人事档案 陈 霄 7970915
电子文件 武华维 7971612)
档 案 馆
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