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留学籍参军学生的档案证明(调档)服务
服务事项:
为服役军队单位提供参军学生的档案证明(调档)服务
服务内容:
为参军入伍保留学籍的学生提供提干(升学)所需的档案证明或调档服务。
服务对象:
我校学生服役的部队、参军入伍保留学籍学生
政策依据:
1.教育部、总参谋部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(试行)》
2.国防征兵办公室《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》
3.《西北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》
4.《西北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
5.《西北师范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》
6.《西北师范大学档案查阅制度》
申请材料:
★委托学院(他人)代办的,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。
1.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工作证;
2.部队介绍信或调档函(必须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);
3.保留学籍调档需提供:培养单位(学院)申请调档的函,学籍管理部门(教务处行政科)签注同意意见并盖章。
办理流程:
1.经办人员提交申请材料;
2.档案工作人员审核材料;
3.档案工作人员提供所需档案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证明章;档案人员调取该生档案,查验后密封;
4.经办人员登记《档案查阅利用登记簿》或《学生档案转递登记簿》;由所在学院经办人员按照调档函所注明的地址转递发送档案。
5.学院经办人告知服役部队及学生本人:退伍后办理复学手续时,将该生档案转递移交所在学院,核对无误后归档移交档案馆学生档案室。
注意:考取军校注销学籍的同学可按照中途退学类直接办理档案转递,无需按此流程办理。
办理方式:现场
办理时限:即时办结
结果送达:当场送达
收费标准:不收费
办理时间:工作日8:30-11:30 14:30-16:30
办理单位:西北师范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保管利用室
办理地点: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云亭校区档案馆一层学生档案室(105室)保管利用室(101室)
咨询方式:0931-7970913(学生) 7970912(保管利用室)
监督投诉:0931-79716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