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留学籍参军学生的档案证明(调档)服务

文章来源:档案馆(校史研究中心)发布于:2023-05-17浏览:157

保留学籍参军学生的档案证明(调档)服务


服务事项:

    为服役军队单位提供参军学生的档案证明(调档)服务

服务内容:

    为参军入伍保留学籍的学生提供提干(升学)所需的档案证明或调档服务。

服务对象:

    我校学生服役的部队、参军入伍保留学籍学生

政策依据:

    1.教育部、总参谋部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(试行)》

    2.国防征兵办公室《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》

    3.《西北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》

    4.《西北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

    5.《西北师范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》

    6.《西北师范大学档案查阅制度》

申请材料:

  ★委托学院(他人)代办的,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。

    1.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工作证;

    2.部队介绍信或调档函(必须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);

    3.保留学籍调档需提供:培养单位(学院)申请调档的函,学籍管理部门(教务处行政科)签注同意意见并盖章

办理流程:

    1.经办人员提交申请材料;

    2.档案工作人员审核材料;

    3.档案工作人员提供所需档案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证明章;档案人员调取该生档案,查验后密封;

    4.经办人员登记《档案查阅利用登记簿》或《学生档案转递登记簿》;由所在学院经办人员按照调档函所注明的地址转递发送档案。

    5.学院经办人告知服役部队及学生本人:退伍后办理复学手续时,将该生档案转递移交所在学院,核对无误后归档移交档案馆学生档案室。

注意:考取军校注销学籍的同学可按照中途退学类直接办理档案转递,无需按此流程办理。


办理方式:现场

办理时限:即时办结

结果送达:当场送达

收费标准:不收费

办理时间:工作日8:30-11:30        14:30-16:30

办理单位:西北师范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 保管利用室

办理地点: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云亭校区档案馆一层学生档案室(105室)保管利用室(101室)


咨询方式:0931-7970913(学生) 7970912(保管利用室)

监督投诉:0931-7971612